学法、知法、懂法、 ——《经济合同法》实务培训
发稿时间:2016-1-7 10:44:23 来源:和众集团 

        随着集团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展,集团各项经营活动不仅要求规范化,更要求法治化,依法办事,知法懂法。利用每周管理者培训的时间,集团法务部负责人马律师为大家准备了一堂法律实务课程,他着重讲解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订立合同法要遵循5大原则:即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只有在遵循了基本的原则基础上,订立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合同的种类,大约分15种,与和众业务关联较多的有买卖合同,供水、电、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及委托合同,这些类别的合同在平时工作中易出现的共性问题有:一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订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三是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些基本要素。

        第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4种情况:一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二是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三是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四是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最后马律师还总结了几点在已经签订的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如:不论是租赁、仓储、建筑、买卖合同都习惯于使用一种合同名称,即“合作合同”,这样既不规范也不明确合同种类,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或麻烦,而这种问题是事先可以避免的;又如有的租赁合同中没有写明租赁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租金的支付方式等等条款,导致合同内容模糊不清,不能很好地利用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反而带来损失和纠纷。这样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避免再次发生。

        课后,宋总再次强调:经济合同的签订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常识,今天的培训学习特别有针对性,希望各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时认真谨慎,并会同法务部人员做好审阅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现在集团涉足的领域很多,所签合同内容差异很大,签订之前一定做好“可研性分析”,培训要建立永续制度,学无止境,无论从企业管理、安全培训、素质提升还是财务管理、信息网络、专业知识的学习,都要坚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要有危机意识、创新意识,才能跟得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使大家再次对经济合同法的理论及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再次学习了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及合同从签定到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需要大家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审慎签订,维护好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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